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,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意见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。
纪检处电话:0871-65937432
一审一校:张琳翊
二审二校:杨凌辉、王 瑛
三审三校:欧阳继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