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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

作者: 时间:2024-10-10

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

为保障学院实验(训)室的教学、研究、实验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,加强实验(训)室消防、安全工作,预防和减少事故,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,按上级的文件要求,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规定,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,特签订本责任书。

一、管理原则

1. 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主管领导和实验(训)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(训)室使用老师及相关人员是本室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。

2. 各实验(训)室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期为实验(训)室分配给该老师使用开始,直至归还实验室为止。各位老师需要在责任期内,做好该室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
3. 责任人每天离开前要对实验(训)室进行水、电、门、窗等进行安全检查,并经常对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,发现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,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实训室管理人员联系。如因责任人管理、使用不当,造成漏电、漏水及火灾、盗窃等事故,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4. 要加强实验环境和物品的管理,物品要摆放整齐,保持实验(训)室的卫生整洁,严禁在实验(训)室使用明火实验(训)室设备的出和入需向实验(训)室管理人员作说明或登记。

5. 申请了实验(训)室的老师有义务配合实验(训)室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卫生和消防的巡查和监督,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排除,多次劝告不改者,由学院通报批评和处理。

二、学院的组织责任

1.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制度。

2. 负责配备必要的实验(训)室通用安全设施。

3. 负责定期对实验(训)室进行安全检查。

4. 负责通过网络、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实验(训)室安全相关知识的介绍。

三、部门负责的管理责任

1. 负责执行由学校制定的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制度。

2. 负责实时监控所负责实验(训)室的安全状况,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(训)室防火、防爆、防毒、防水、防盗等安全措施,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。

3. 负责及时向甲方报告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问题。出现水电问题、建筑设施质量问题需及时向后勤基建处报修;出现消防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消防管理科报修,必要时报警处理.

4. 根据实验(训)室内开展的实验项目特点,为本室师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,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。

5. 负责对进入实验(训)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要对实验师生告知需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性质、危害性和应对方法,在实验过程中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设置。

6. 对有毒、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等加强使用管理,对剧毒、易制爆化学品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存储和申领管理制度。

7. 认真执行有关的实验(训)室安全与管理制度。保证在实验(训)室工作过程中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∶

(1)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实验;

(2)实验进行当中离开实验(训)室,仪器设备运行期间无人值守看护

(3)实验(训)室内乱接电线,在线路上超负荷增加用电设备;

(4)离开实验(训)室之前不关闭水、电、气开关,不关门窗;(5)向下水道倾倒有害、有毒、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液;

(6)违规使用和管理剧毒品、爆炸品、易制毒化学品等;

(7)乱扔乱放废弃物品,随意丢弃或堆放杂物到走廊、楼梯角等公共空间,阻碍消防栓和消防通道。

8. 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不得丢弃在普通生活垃圾箱,应收集存放在实训室内,登记并贴好标签等待统一回收,不得堆放在楼门外和楼道内,以避免发生火灾、中毒等事故。

9. 负责实验(训)室的卫生监控工作,保持实验(训)室的整洁卫生。

10. 实验(训)室如发生事故,安全责任人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,保护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发生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、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、积极抢救,不得瞒报。

11. 不得对外借用实验(训)室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(训)室场所。

12. 严格做好实验(训)室的使用登记制度,建立起物品取用管理制度。

本部门对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知晓,若因违规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,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,接受学校、学院的处罚。

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学院部门签字后各执一份。

学院负责人             签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年   月   日    

实验(训)室负责人            签字:             年   月   日

所负责实验(训)室地点房号名称: